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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软件学院推荐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6-09-02 10:31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据《天津师范大学推荐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坚持综合评价、择优推荐”原则,规范遴选推荐程序,确保推免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开。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遴选推荐的首要依据;

2.坚持以学业综合成绩为基础指标,突出对学生一贯学业表现和创新能力的全过程考查;

3.坚持程序规范、从严审核,做到标准公开、过程透明、结果公正;

4.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重大事项经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

5.坚持全程监督,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师生监督。

二、学生申请推免基本条件

按照《天津师范大学推荐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要求执行。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按《关于招募选拔天津师范大学第29 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的通知要求执行。

三、学院推免工作的遴选办法

(一)推免生名额

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生名额,学院2027年推免生名额分配为:

学术类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16(非师范类7人、师范类8人、交叉中心专项1、软件学院11人;

研究生支教团专项:2(推荐参加学校面试)

(二)综合评价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对学生现实表现,包括政治态度、遵纪守法、思想表现、科学精神、诚实守信、学术道德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不通过者不予推荐。

2.学业综合成绩。学业综合成绩为学生第一至第六学期专业必修课程首次考试成绩的加权平均分。成绩认定以学校教务系统记录为准。

)综合排名办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者,按专业以学业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综合排名。

)推荐方式

学术类依据综合评价和综合排名由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投票,按票数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其中交叉中心专项由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在此基础上,结合学生一贯学业表现、综合素质等情况投票,按票数由高到低排序确定;研究生支教团专项由学院组织面试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生一贯学业表现、综合素质和面试表现投票,按票数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推荐参加学校面试人选

)递补规则

推免生资格名单上报审核前,如学生放弃推免生资格或被取消推免生资格,该名额由同专业候补人选依次递补;如该专业无候补人选或候补人选均放弃资格,该名额由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在学院范围内统筹安排。

四、学院推免工作程序

)学生申请

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按照学院推免工作时间安排和材料提交要求,自愿提交申请及材料。学术类申请材料于93日中午12:00前交至学院教学办公室;研究生支教团专项申请材料按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要求提交。未按时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学院评审

研究生支教团专项于93日组织面试评审,由领导小组确定推荐人选。学术类于94组织评审,由领导小组确定推荐人选。

)学院公示

9月5日至7日,学院公告栏和网站公示拟推免名单及其综合成绩和综合排名。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推荐名单公示按学校相关要求执行。

)申诉处理

学生对学院公示的拟推荐名单有异议的,应在学院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并提交相关事实依据。

公示期异议受理地点:博D104

联系人:张瑞;  

联系电话:23766027

五、学院推免工作管理规范

(一)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学科带头人及专业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组成。

(二)学院材料审核专家组成员

学院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或研究生导师组成,不少于 3 人。

(三)人员管理制度

选派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人员承担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严肃各环节工作纪律,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开展业务与纪律培训,增强政治意识、法律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回避制度

学院领导干部和推免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申请本院推免生资格的,应主动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申请本院推免生资格的,应主动报备。相关学生在申请推免生资格时也应主动报备。

(五)数据审核制度

严格审核学生学业成绩、获奖情况、成果等材料,坚决杜绝违规修改学业成绩、出具虚假学业证明、成果内容不实等弄虚作假行为。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软件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软件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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